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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趁著回外婆家幫外婆慶生的時候,終於把黃geia的六法拿給學妹請她幫我還啦!
事情要從上個禮拜天說起‧‧‧‧‧

話說黃geia來考試,星期天剛好是最後一天,好久(隔了大概一個月吧)沒見的我們,
就約好要來吃個飯,
重點來啦!不知道為什麼我那時候會鬼迷心竅的把機車停在新堀江麥當勞旁邊的騎樓下,
可是那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位置耶,而且旁邊的人也停了一排,早知道就要去停圓環那邊的停車格,唉!!
就在我剛把車停好的時候,學妹和黃geia就走過來啦,原來他們覺得我太晚到,在擔心我,真是不好意思,
是學妹說叫我不要太早去的嘛!!
總之剛好我在停車他們就看到我了,(我們約在麥當勞),然後,
黃geia就想把那本厚厚的六法放在我的車裡,這樣逛街比較不累。
之後我們就去逛一下新堀江、學妹因為要先回家,所以沒有跟我們一起吃飯。
 
現在想一想,是不是因為我們這次來新堀江太順利,
上天想要給我們每次來新堀江都有難忘回憶的關係,
就在我們看差不多要載黃geia去火車站坐車的時候,走過了我們停車的地方,
我還後知後覺的覺得:這裡怎麼空了一排沒有停車啊的繼續往前走,
走到很後面才想到我的車應該是停在前面,
於是就又跑回到麥當勞前面,想說是我的老人痴呆又發作了,
連車停在哪裡都忘記,所以又重新找一次,
走到那排沒有車的騎樓前面,我雖然有想到我的車好像是停在這附近,
但是看到這裡沒有我的車,所以當然就繼續往前找,
根本壓根沒有理會旁邊計程車司機跟我講的「你的車被拖吊了啦」,
「剛剛有拖吊車來拖走的啦」這些事,
可是‧‧‧‧找到後面真的沒有我的車耶,
完了,該不會這些烏鴉嘴的計程車司機的烏鴉成真了吧!
這時候那些計程車司機還很熱心的說:「看看地上有沒有你的車牌號碼啊」
問題是我不記得我媽機車的車牌號碼啊;
「趕快上車我載你去夢時代那邊把車拿回來啦,我剛剛也載人去拿了」、
「你有沒有帶行照,有行照才可以拿車喔」、
「沒有帶行照也沒關係啦,有帶鑰匙就可以了」、
「被拖吊要900塊喔」
「唉唷,你不趕快去的話,拖吊場要關門了喔」
就在這些雜音之下,我和黃geia兩個人心慌意亂,
後來就決定黃geia和我分別搭乘兩台計程車,
她去火車站坐車,我去夢時代看看情形,看在沒帶行照的情況下能不能把車拿回來,
所以就讓這些烏鴉的計程車司機賺了兩個人的錢,
真是,我一坐上車,看到那個85元起跳的價格,就想到:『我可以叫我阿姨還是我表妹來載我去啊!』,
唉,坐都坐了,只好一直坐下去,如果跳表的價格很驚人我的心臟可能會無法承受!!
一路上我問了司機大哥,「拖吊場會開到幾點啊?」─「拖吊場是24小時的吧」
很好,我被坑了;「停在騎樓怎麼會被拖吊啊?」─「嗯‧‧‧‧不知道耶」
「為什麼只有那一排被拖吊啊?我停的是麥當勞旁邊的萬泰銀行,星期天銀行根本沒開啊」─「嗯‧‧‧‧」
很好,這時候我靜下來思考這些問題的時候,才發現!!
我真是實實在在的計程車司機坑殺了!
為什麼麥當勞前面的機車就沒有被拖吊,但是隔壁的就被拖了咧,
而且就只有拖到銀行前面的那一格騎樓,
重點是,計程車司機們都是在麥當勞的前面排車,
天啊天啊,一定是這些計程車司機告密,然後好讓他們有生意可以做,
怎麼這麼心機和陰險啊!!!!!我現在竟然還坐在很有可能是共犯的人的車上,
讓他賺我的錢,如果有牆我乾脆一頭撞死算了‧‧‧‧‧‧
 
終於到拖吊場,就在夢時代的旁邊,啐!生意還蠻興隆的嘛!
拖吊車開進來又開出去,唉,現在進去看看沒有行照能不能領車吧!
我在旁邊觀察了有點久(畢竟這是我第一次車被拖啊),
終於知道沒有行照好像也是可以領車的,重點是錢‧‧‧
嗚!!!我身上扣掉剛剛給計程車司機的140元
(計程車費真的很貴,沒有走多少路就5元5元的跳表,看得我真的很肉痛!),
只剩下大概900多塊,夠不夠付好像還是一個疑問,
窗口的小姐好像很有經驗對付那些想不繳拖吊費用的人,
看到有一個媽媽跟他爭執他們的車不應該被拖,口氣之不好,
令我這個初出茅蘆的公務員嘆為觀止!!
所以我找到一個空檔,很有禮貌的跟他請教如果沒有行照要怎麼辦?!
「車子是你的嗎?」─「是我媽媽的」
「那你有沒有帶身分證能證明車主跟你是母女關係的就好?」─「有」
「那這張單子拿去填一填」
於是我就拿到一張白色的單子,只要把車主、車牌號碼、行照號碼、車型(這些都是打電話問我爸的)、
領車的人、車主與領車人的關係填好,加上身分證和駕照給他看一下,
然後繳錢就好了。
那個小姐可能覺得我是一個不囉嗦的人,所以對我的態度就很好,
對啦,連繳850元是繳哪些錢都沒有問的我,對高雄市政府來說真是一位好市民啦,
拿到了繳清罰款的單子,我又在那裡晃來晃去,想試圖找到有指示告訴我去哪裡拿車的標示,
很不幸的!沒有,也沒有人告訴我,所以我就自己慢慢往停車的地方摸索前進
(因為沒有什麼照明,高雄市有這麼窮嘛??)
終於找到我媽的小50機車,我終於可以回家啦!!!
這個時候我才拿出罰單看了一下:嗯有三張喔,違反交通規則罰款600元、
拖吊費200元、保管費50元,我又沒有拜託你們來拖吊,而且我是違反什麼法的哪一條也沒有寫,
啐‧‧‧‧算了打個電話跟黃geia和我爸報備一下我就要回家了,
再在這個地方呆下去,人真的會變倒霉的!!!
啊對了,要出拖吊場的時候,要給開門的人一張已經繳清罰款的證明才可以出去,
所以千萬不要把剛剛拿到的罰單全部一股腦的丟掉喔!!
 
唉!我打算用到8月底的1000元,就這樣被這次拖吊提早吃光光了,
可惡,害我還要透支到下個月的薪水,啊~~~~~~~~~~~~~~真是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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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