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XNET Logo登入

Evermind

跳到主文

過去沒什麼了不起的一天,又迎來沒什麼特別的一天,但人生還是值得一活。 滿滿都是後悔的曾經,還有不安的未來,不要因為那些而毀了現在,請愛每個今天吧!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 相簿
  • 部落格
  • 留言
  • 名片
  • 11月 25 週五 201116:08
  • One Piece Vol.63 - 種族歧視的省思

海賊王現在都出到64集了,我想應該是不用在標題大大的寫個「雷」了吧!
先來說說海賊王裡面我最喜歡的角色分別就是喬巴跟索隆。
喬巴當然是可愛勝出,黃Geia有一年生日還送了我不少喬巴的小玩意兒~~說他是療癒系寵物絕不為過!(不過我最近的新歡是超可愛狗狗俊介!)
我最欣賞索隆的就是他的個性啦!不像魯夫那麼單細胞、香吉士那麼好色,作為主力作戰成員之一的索隆,無疑是比較理智的一個(魯夫很容易被激將、香吉士很容易保護淑女~汗),雖然他的理智也就是不被迷惑看清楚要先砍哪一個(還是一樣單細胞>"<),不過不假辭色單刀直入卻不傻(戰力輸出團員中,討論時最能切題就是他了!),加上迷路的好~習慣(超爆笑的是迷路都可以剛好到需要他的地方),真的是團體中十分讓人信賴的一位!唉呀,看到63集一直沒有交代為什麼一直眼睛有疤,真是讓我不安,不會真的變成三刀流獨眼龍了吧?!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34)

  • 個人分類:Books
▲top
  • 8月 16 週二 201116:45
  • 值得一讀~姐姐的守護者

第一次知道這本書應該是從卡麥蓉狄亞主演改編自這部小說的同名電影-姐姐的守護者
那時候上映引起一陣討論,但是對於內容相對文藝的電影來說,篤信進電影院就是要大特效兼大場面的我通常是沒有什麼動力去找簡介來了解!
不過就算是這樣,我也在電視預告一陣廣告打的很兇的狀態下,大概知道劇情是因為家中有血癌姐姐的妹妹,不想捐出自己的器官移植給重病的姐姐而打官司,然後一連串應該有點悲傷的家庭故事。然後~~我很白癡的以為卡麥蓉是罹患血癌的姐姐XD沒辦法,電視預告片就只有卡麥蓉跟飾演要提供幹細胞、骨髓、器官供姐姐移植的小女演員兩個人啊!!我當然會這麼誤會~~~
不過就在有一次去上了有關「衡量兒童最佳利益」的課,上課的教授講到有關在法庭上如何解讀兒童心理跟正確判讀兒童最佳利益的時候,有推薦這本書,剛好圖書室有,那就借來看看啦!!(話說我覺得社工真的都好辛苦而且好偉大!怎麼都可以永遠都帶著笑容跟熱情跟這些不太美滿的家庭斡旋,明明心裡很OX還要把話說的婉轉漂亮讓禽獸聽的進去,另外重點就是要想盡辦法保護小孩,明明工作就這麼忙,但是她們都擠出時間去參加各式課程跟演講,然後把熱情傳染給大家,真的很了不起,讓我也想為這些小孩子盡一份心力!!)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427)

  • 個人分類:Books
▲top
  • 11月 28 週日 201011:29
  • 東野圭吾的「名偵探的守則」和「嫌疑犯X的獻身」!

在今天一定要還書不能續借(嗚~上次去台東忘了還的處罰)的壓力下,這兩天接連看完東野圭吾的「名偵探的守則」和「嫌疑犯X的獻身」! 名偵探的守則是由諷刺推理小說類型的短篇組合,個人認為一點都不好看!!
 
不好看的原因是根本就是一個刑警(華生)+一個偵探(福爾摩斯)背著作者在批評作品(感覺就像是演員在吐槽導演啦!),隨便寫寫的案件內容如果認真看讀者就輸了(還有直接認為不重要的人用ABC來代稱的咧!),這本來就是來搞笑的啊!每篇都諷刺一種推理作品的類型:密室、孤島、不在場證明、溫泉殺人、大雪中的豪宅、消失的兇器、意外當謀殺、童謠殺人、分屍案、死前訊息等等等,不負責到在不在場證明裡不解釋犯人如何利用電車、火車等交通工具製造不在場證明,直接用有超高速即將開通新幹線帶過;除此之外更扯的是明明是意外死亡硬是按照偵探推理把不存在的殺人兇手找出來,更別說每次一開場就要吐槽的名偵探開場跟為什麼使用這些詭計的原因了!!
 
但是最讓我討厭的就是最後讓華生和福爾摩斯變成殺人兇手的兩篇啊!(最後一篇很明顯的是在模仿殺人十角館!)雖然一開頭就寫讓敘述故事的人或是偵探成為最出乎意料的殺人兇手是作者對於讀者非常不公平的一種推理,是讓找不到解謎方式的作者最偷懶的結局,因為不知道怎麼破解,乾脆就說因為偵探是兇手所以在蒐證過程中把證據都湮滅!!不過我覺得這簡直就是一種對讀者赤裸裸的背叛啊!!!就算這本書這麼不好看,我看到後面的這兩篇還是真的好生氣!!根本就是在莊笑維~~雖然沒有之前第一次看到這類型的小說有想把書丟掉的衝動,但是他前面都批評成這樣了,我還以為他不會寫的啊!!真的,這本書只是拿來消遣而已,不要對隨便寫寫的東野有太高的期待!!
 
接下來看「嫌疑犯X的獻身」(就是偵探切利略系列的第二本),這本的結局才真的是出乎我的意料,本來抱著只有一個兇手的念頭,但是到最後一幕才被推翻,意想不到的真相才令我大呼過癮啊!超越讀者的預期及結尾這種才算是好看的推理小說嘛!!我對東野圭吾總算又有一點信心,接下來想借流星之絆,但是不知道借不借的到耶!!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5)

  • 個人分類:Books
▲top
  • 8月 13 週五 201017:25
  • 不推薦書單-英倫魔法師


之前寫讀書心得都是寫我覺得很好看的書,不好看的書不是沒有,只是沒有動力寫(當然還有很多好看的書,是我懶惰懶的寫~),但是這本書啊!請聽我慢慢道來吧!


 


一開始就猶豫不決是不是要借這本,理由是我實在很久沒有看奇幻小說了,動輒就要三部曲的長篇如果不是很好看,一直看下去會很花我的時間!


但是既然這本擺在圖書室這麼久,那就借來看看好了,後面的書評寫的天花亂墜,尤其是「哈利波特成人版」這幾個字超醒目,那就來看看是如何的哈利波特好了~~


 


但是翻開來以後,發現這真的是一部很難吸引我的小說,我完全是憑著我值得嘉獎的絕不半途而廢精神每天一章、兩章的龜速讀完的,用的根本就是考試的時候逼我自己每天讀10頁的毅力啊!!而且還不一定每天想拿起來看,有時候拿起就放下了~~


 


大家都知道,如果是好看的書,絕對會沒有辦法控制自己,一定要在最短的時間裡面翻到最後一頁,(就像我有一次拿到熱騰騰的哈利波特看到凌晨2點還捨不得睡~)但是這本書呢!要是大家有看到哈利波特第一集、第一章的話,應該可以理解我對這本書的感覺:一本初出茅廬的處女作!同樣是哈利波特,JK羅琳雖然在第一篇的描述有點生硬,但是之後進入到人物對話及動作場景的時候,就描寫的非常引人入勝,讓人欲罷不能!


 


不過要是全書都用哈利波特第一集、第一章的寫法,這對作品來說真的十分的不妙,描述的語氣生硬不說,尤其書中的註釋多到一個令人砸舌的境界,不少註釋超過一頁,不難看出作者想利用註釋架構龐大背景的野心,但是看到一半就要去看比故事還要長的另一段故事,對於打斷讀者情緒來說,真的是致命傷!


而且書中的角色沒有一個討喜,陰沈真的是我只能給這本書的唯一形容,或許英國人比較可以接受這種高級幽默,但是對於我這個要求閱讀起來輕鬆的人來說,真的是一種接近凌遲的酷刑,並不是書中全然沒有笑點!而是這些幽默大部分都是針對政治的方面,看起來不管是什麼時候的政治跟現在比起來,都是一樣爛,也就構成本書大部分能讓人會心一笑的階段。


 


我真的是被「成人版哈利波特」這幾個字騙啦!話說我之前還沒看以前一直把它跟「魔法師的學徒」混在一起,因為簡介裡面有說是絕跡的魔法再度出現,有老師傳承給他的徒弟之類的,而且也說明有人買版權打算改編成電影(拍了怎麼會有人要看!?),但是後來看完發現兩者完全不同,倒是魔法師的學徒感覺比較精彩,不過自從看過尼可拉斯凱吉的「惡靈騎士」之後我就有點害怕這部同樣會是一部爛片~~所以,到底值不值得看,還請大家給我一個建議吧!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236)

  • 個人分類:Books
▲top
  • 5月 19 週三 201016:33
  • 孤宿之人 by宮部美幸

最近經過我可愛同事的介紹(她還幫我跟高大的圖書館借來給我看,真是超感謝的!),
看了宮部美幸江戶時代的:「本所深川詭怪傳說」(不是鬼故事千萬不要害怕!)、「最初物語」、「糊塗蟲」、「終日」等一系列的江戶時代推理作品,
以上這4本還有一本現代的「繼父」,
都是走輕鬆幽默的氛圍啊!
當下對我繼續看宮部的作品有信心了起來!
尤其是以上4本江戶時代的作品真的很棒,
「本所深川詭怪傳說」、「最初物語」是茂七系列;
「糊塗蟲」、「終日」則是另一個天才美少年弓之助系列。
宮部在這四本書裡面最厲害的就是把我們「常常有,但是沒有辦法用言語表達出來的感覺」描寫的每個人都會看了猛拍大腿直說對對對!
這一點我想另一個部分也要同樣歸功於翻譯者,可以貼切的翻譯出來又通順符合我們閱讀的習慣真的非常了不起!
 
最近看的一本是「孤宿之人」,也是我可愛的同事借來給我看的!
看之前她就警告我:這一本雖然也是江戶系列,但是內容很悲傷喔!
我這人一向不愛悲傷小說,
但是我同事都借來了,拒絕別人的好意是會遭天譴的!
一翻開前面的介紹,說這本是宮部自承創作以來最困難黑暗難寫作品,
哇!我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了!
 
劇情是從一個少爺跟女僕私通生下的小女孩身世開始!
名字叫阿呆的9歲小女孩,因為身為女僕的母親難產去世,非但沒有因為父親是商家繼承人的關係備受疼愛,
反而因此像不要的東西一樣被寄養在別人家裡當作下人看待,
當本家有需要的時候又像用過隨丟的東西一樣,被拋棄在遙遠的異鄉。
好不容易在有愛心又願意教育她的家庭裡找到棲身之地,
卻又碰上對她溫柔親切的小姐被人毒殺‧‧‧
 
你以為找出殺人兇手是這本書的宗旨嗎?
當然錯,兇手一開始就可以讓你猜到。
那麼難道兇手不是那個大家都猜的到的人而是另有其人嗎?
又錯,是的,繼續看下去兇手就隱約坦承不諱了!
但是既然所有人都知道,為什麼沒有辦法將兇手繩之以法,
在這本書裡講的就是這種痛苦!
因為為了整個蕃的利益、為了不讓幕府將蕃接收,所以不能將兇手繩之以法(因為兇手是負責看管流放犯人高官的親生女兒,因為忌妒即將要嫁給青梅竹馬的被害人,簡單來說就是情殺啦!),
即使知道了也要當成不知道,
阿呆沒有看到了殺人兇手走進房子裡,那是幻覺,小姐是死於心臟病、不是毒殺,
這一切的一切,要叫這個只有9歲的小孩如何把已經看到的事情忘掉,
所以只好把她趕出去,欺騙她看到的不是真的!甚至跟她說她的腦袋有問題!
其實有問題的都是那些大人們啊!
藉「大義」之名產生的惡(其實我覺得講白話一點就是:我都是為你好啦!),才是本書的重點。
 
為了迎接一個從幕府流放至此的高官殺人犯,
這個小地方的每個人,都因此對這位謠傳已經化身為「鬼」的加賀大人繪聲繪影的隱藏種種不安。
從迎接加賀大人的開始,
就有許多不能聲張的事情,
而且從他來了之後,天災人禍不斷,
其中以無辜者失去生命為最,
世家間的勾心鬥角、平民在生活中的奮力掙扎,
與前面四本輕鬆的江戶時代推理不同,
這本書更深切的描寫到了當時日本社會階級及男女的不平等。
 
其實因為我一直抱著很悲慘很悲慘的預期去看這本書,
但是看完上部快一半的時候覺得還好,
不過就在另一位女主角在上部的最後面被解僱的時候我才有掉眼淚!
宮部不會灑狗血的告訴這件事情有多悲慘,
反而可能在某些地方用輕鬆的情節舒緩,
就像我們人生一樣,只有一件事情是不會把我們打倒的,
在逆境也要有搞笑的心情啊!
 
經過了層層事件的堆疊,正義不能伸張的苦悶、必須用謊言欺騙小孩、工作沒有辦法受到肯定、教導自己的上司一家人無辜犧牲的悲劇,統統堆積在上部的最後一頁宣洩啊!
 
阿呆之後被安排到監禁加賀先生的大宅中當女傭,
從這裡我就隱約知道阿呆會跟加賀先生建立起情感啦!
果然沒錯,看這麼多小說我也能猜出作者的想法啦~~
但是從她進去工作的每一天都有可能面臨沒命的命運啊!
還好最後故事只要阿呆沒死對我來說算是圓滿的結束,(如果小孩死掉真的太悲慘了啦!)
不過我同事非常不能接受,覺得最後最大的殺人兇手都沒有出現啊!
但是我覺得,在這個階級嚴明的時代裡,
小老百姓最後能夠恢復平靜的生活就是最大的幸福。
雖然因此犧牲了很多人,就像書後譯者所寫的感想所提到的:

法國勒內‧古拉爾-替罪羊理論

一、暴力是真實的;

二、危機是真實的;

三、挑選犧牲品不是根據人們給他們的罪名,而是根據他們具有的受害者標記,根據所有可使人聯想到他們和危機有罪惡聯繫的標記;

四、整個運作的方向是將危機的責任推到受害者身上,並透過消滅他們,或至少把他們驅逐出受「污染」的團體,來改變危機。

 
加賀先生殺人也許是有苦衷,在那個君權凌駕於一切之上的時代,
接收了幕府將軍的女人及孩子,卻又因為妻子帶著小孩服毒自殺,
而為了不走漏風聲將家中的其他人殺死,(為了怕妻子瘋了、小孩是將軍的閒言閒語流出去?!)
對於別人問他原因是什麼,只是閉口不答,
被人當成是瘋了的厲鬼也無所謂,為了不連累到對自己有提拔之恩的養父母也不能自殺。
而幕府的將軍可能也是因為知道內情,才不把他處死改以流放之刑吧!
但是活下來的他對於所到的每個地方又都造成了許多的無辜犧牲,
譬如有人要暗殺他所以因為屋子沒有管理好讓刺客跑進來的設計師就得當代罪羔羊受死;
又如小孩跑進屋子裡試膽(謠傳加賀是鬼啊!),沒有管好小孩的父母也是得死。
對照前面像法律要件的替罪羊理論,
再看看結果,往往令人不勝唏噓!
 
我覺得在艱困的時代還能看到人性的光輝,
對他人釋出的善意及幫助,是這本書最好看的地方,
「人」這個字的兩撇,不就像是善與惡的拉鋸!
好意有時也可能鑄成他人的痛苦(我都是為你好!);而惡行有時也能變成崇高的象徵(加賀先生最後自願被雷擊而死,被塑造成終結天災的神明),
要如何拿捏,除了以善意為出發點,更考驗著我們的智慧吧!
 
之前寫過的「模仿犯」心得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200)

  • 個人分類:Books
▲top
  • 4月 01 週四 201019:05
  • 關於品味Acquired Tastes

能讓我記住作者名字的不容易,
通常我勉強可以記住書名,
但是如果沒有對作者的作品認同或是看得不夠多的話,名字-通常我是記不起來的。
看過不少彼得‧梅爾(Peter Mayle)的書,
其實他就是大名鼎鼎「山居歲月」的作者,
我一開始完全不知道,
只是看了他筆下的小說:有求必應、追蹤塞尚、茴香酒店、戀戀酒鄉等等,
覺得這個作者的寫作風格幽默又好玩,
才嘗試著找他別的書來看,所以才知道他是山居歲月的作者,
天曉得我之前一直以為寫山居歲月的一定是個隱居山林修道的白鬍子老人咧!
不過,彼得的生活一點都不是這樣,
他愛吃、愛玩、愛一切美好的享受,這從他的小說還有散文就可以看得出來,
在圖書館看到這本「關於品味」,
其實是將他在受邀在雜誌撰寫有關富豪生活的專欄集結成書,
不脫他幽默的本性,果然值得一看,
接著我還想找他另一本「法國盛宴」來看看,
感覺就是美食之旅啊!
 
因為今天是愚人節,所以我挑出這篇機智絕倫的幽默文章,
(我看的時候笑很久)
如果能讓大家會心一笑的話就太好啦!
不過跟你的職業相同的話也不要怪彼得,
這裡寫的當然是美國的情形啊!
當然也不要告我,謝謝!
 
我要告你I'll Suing You 
我通常很樂於恪守職責,報導一些小小的揮霍,它們使生活值得過下去,鈔票值得賺,一個人只要稍微有點無傷大雅的自我放縱特質,同時信用良好,就能獲得這些文明的獎賞。不過,這個月我們要研究的這項昂貴癖好,對那些不得不為此掏腰包的無數可憐人來說,卻一點也不是享受,唉,這習慣甚且還日漸普遍。理論上,這是在追求正義;實際上,則是把大把鈔票奉送給你可不願在街坊酒館裡遇見的那種人。
 
一個世界如果律師多過好廚師,那這世界肯定出了很嚴重的問題,然而各家法學院每年卻好像放猛虎出柙似地,放出一大堆律師到街上興風作浪,口沫橫飛說什麼執行業務不當啦,違法瀆職啦,離婚贍養費啦,同居分手費啦,民事侵權訴訟啦,還有什麼天知道的其他名目,使得如你我一般單純善良的老百姓,心生恐懼、忐忑不安。
 
說實在的,曼哈頓中城有幾幢辦公大樓(律師都喜歡高級地段的房地產),你可能只不過在擁擠的電梯裡踩到別人的腳,就有接到強制令的危險;只因那隻腳恰好長在某位法界棟樑的身上,你還沒搞清楚是怎麼回事,就已經被對方按照1923年的『舒茲對唐納修』案例,控以「重傷害未遂」罪名。
 
心懷憂慮的不光是我一人而已,自從人類的智力發展到拼出『訴訟』一詞後,律師便成了人們打從心底痛罵的對象。西班牙俗諺說:『農夫夾在兩個律師當中,就像是魚夾在兩隻貓之間。』丹麥有句俗諺也說:『律師和畫家可以瞬間把黑的變成白的。』莎士比亞則說:『當務之急,律師一律除之後快。』對於這些學識淵博的朋友,富蘭克林、梭羅、愛默生等良善正直人士,都發表過尖刻而坦率的談話。那麼,儘管好幾百年以來這一行都活該討人厭,怎麼到現在這批人還是有增無減呢?
 
原因有很多點,但其中最根本的,說不定是語言問題。律師為了一己明顯的目的,創造改良出一種排外的溝通方式:乍聽像是英語摻合了似通不通的拉丁文,不過聽在街頭的老百姓耳裡,倒像是天書;因此當他接到令狀、傳票或是其他一大堆數不清的法律令箭中的一根時,他可是徹徹底底的滿頭霧水。這東西寫的是什麼意思呢?他該如何是好?除了請位通譯,別無其他辦法,而這位通譯,當然非律師莫屬。於是就出現了律師最愛的情況:兩造律師坐下來,交換些胡說八道、冗長又不知所云、客戶有聽沒有懂,而一切統統按照高得令人不敢相信的鐘點費來收費。
 
緊接著有一條法則,這法則並非人類所制定,而是受人性控制的,那就是人在閒的發慌時,就一定會找麻煩。如果法律人口的工作供過於求,那麼按理講,律師數目應該會減少,比較不成功的律師會轉而幹些別的有用工作,碰碰運氣,好比當水管工人之類。才怪。工作要是不夠,多創造一些工作不就得了。
 
法律分工愈來愈細,各項法律專業如雨後春筍愈冒愈多,我們的日常生活愈複雜,他們的利潤就愈多。到頭來你會發現,你得應付的不是一位律師,而是一大隊律師。
 
這麼說吧,登場的第一位專長房地產的律師,他會從你那印刷精美的公寓租約裡,挖掘出埋藏其間(由別的律師埋下)的詭雷。你還需要第二位律師來解說藏在你的聘雇合約裡的各種詭詐伎倆。如果你在你對國家經濟有多少貢獻這件事上頭,和國稅局有不同意見,那你就需要第三位律師。要是你的醫生不小心劃錯了一刀,你就需要第四位律師;要離婚的話,就需要第五位,還有那第六位‧‧‧‧‧‧這份清單已經太長,又太叫人喪氣了,我們甚至還沒講到刑法,以及這人口過剩的行業當中人口最過剩的分支-公司法呢!除了床底下,律師無所不在,不過要是律師人數照樣不斷增加,床下也有律師的日子就不遠了。
 
而我們為什麼需要他們呢?為了自衛。因為另一方不論是房東、老闆、前妻或隨便什麼人,捨迅速又便宜的方法不用,已經決定要來場耗時漫長、費用昂貴的論戰,並聘請了一位專業代表來打這場論戰。你呢,是個十足的外行,要是以為自己能夠一手處理案子,可就不智了。這年頭,純真絕不管用,無知只會害你花大錢。反正,十個字裡頭,你頂多看得懂一個。別無他法,只有以牙還牙,自己也雇用一位法律保鑣。
 
所以,我們得假定律師有存在的必要,可是這並足以說明他們為何這麼叫人打從心底厭惡,這麼常遭到辱罵,甚至,恕我斗膽說一句,這麼不受信賴。想要了解眾人何以有上訴心理,我們必須先探討禽獸本身的心態,看看是什麼讓律師惹人嫌。
 
律師打從仍為菜鳥學生之初,就反覆聽聞律師這一行的根本執導原則,那就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切切不可承認自己錯了,部分是因為如此會破壞他們無所不知的專業名聲,部分則是因為他們自己搞不好會吃上業務疏失的官司。這下子事情清楚了,只要不把意見說明清楚,以免日後證據確鑿,擺明你根本是胡說八道,那麼就比較容易避免出錯。基於同樣的原因,法律圈內特別愛用無往不利的兩大秘密武器,一代代律師靠著這兩大武器,不必努力構思創見,就能保持睿智的形象。
 
兩大武器中較模糊的那個是『灰色地帶』。要是有人用艱深的問題逼問他,律師就會像兔子鑽地洞那樣,一頭栽入灰色地帶。他說,乍看之下,你這案子好像有勝算。他先點點頭,讓你心裡燃起希望,然後從他半截眼鏡的上方盯著你看。可是其中有數個層面,若干帶有削減力量的因素、一些難以估量的狀況,以及一兩個還需斟酌之處-不,這案子並不像外行人以為的那麼簡單明瞭。他說,事實上,這件事情落在灰色地帶。
 
倘若你不幸常有法律糾紛,隨後便會發現,法律幾乎全由灰色地帶構成,律師往往有機會以十足專業的口吻,說些言不及義的話,並因而深受重視。唯一有可能突破這一團迷霧、發出光明的就是:你的案子恰好是五十年前另一宗案例的翻版,這個案例自宣判以來,還未受到質疑。就在這時,律師得意洋洋的推出第二項秘密武器。
 
判例!真是美妙、省力又斬釘截鐵啊!律師們每當百思不解時,就參考判例;想要擺平對造時,就引述判例。當他不同意對造提出的法律新解時,就辯稱前無判例可循。然而,判例到底是什麼玩意呢?前人的意見就算歷久彌新、頗受敬重,仍只是某人的意見而已。『判例』說不定是法律辭典中最受歡迎的詞彙,比灰色地帶更大大有利,因為這使得律師可以果斷下決定,卻不必為這決定負半點責任。
 
對法律人不大光明磊落的本性責難到此為止,這會兒讓我們轉而談談費用和訴訟費的問題,因為正式從這個階段開始,老百姓對法律人的態度,從有點懷疑變成勃然大怒。
 
我們都看過有些案例的訴訟費用,節節升高到數十萬或上百萬美元,和解費則飆到百萬、上千萬之譜。不過這些數字就跟預算赤字依樣,渲染的太過分了,已到荒唐的地步,不宜當真。這些數字雖談不上千真萬確,卻提供了鮮明的事例,證明了所有的律師都有一種不由自主的行為:非把最後一分錢榨光不可。這未必是讓壞人受到懲罰,或者為正義定個公道合理的價格,而不過是趁人有難、大敲竹槓的心態自然又必然產生的結果。
 
所有的律師都有這種心態。他們不由自主,這是基因的問題。且不論案件是大是小,從動輒牽涉到千萬甚至上億美元的訴訟到稍縱即逝的芝麻綠豆小事,都看得見這種心態。要是一時之間弄不到一大筆錢,零頭亦可。我自己就曾為了一杯咖啡和十分鐘閒聊,付了兩百五十美元。我和律師聊天的地方好歹是辦公室,我還有個朋友因為打個電話約律師吃飯,竟然就收到帳單。我並沒問他,律師有沒有因為花時間白吃了一頓飯,而向他收費。不過,有的話,我也不會驚訝。
 
我並沒有確切的數字,不過我聽說,比起人口的成長率,目前法律專業人數的成長率要高多了。新的律師不斷出現,速度像母雞孵蛋一樣快,總有一天,這個國家會律師氾濫。到處都會像洛杉磯某些地方那樣,律師多,居民少。比較有錢的人會聘請私家專任律師;訴訟以前是有錢人的嗜好,以後則將取代棒球和足球,成為大眾休閒活動;貝立茲國際機構會開設法律用語課程。我看到未來了,未來是一片灰色地帶。
 
(這些可都是我一個字一個字手打的耶!看到好文章第一次讓我衝動到要用手打!如果有讓你笑出來的話,還不給我拍拍手啊~~)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53)

  • 個人分類:Books
▲top
  • 9月 07 週一 200911:00
  • 〔轉貼〕心得:笑問生死緣 古靈

(我不會承認是懶惰所以把寫在別的家族的心得文貼在網誌上的,因為這叫「物盡其用」,況且這也不叫侵犯著作權,我也是有修改過的!另外,為什麼我家的電腦不能更新Blog!!)
這本其實顛覆了多女主角一定要嫁給什麼武功高強長的又帥的武林世家少爺的言情小說,
(其實男主角還是武功高強沒錯,但是外表看不出來,哈!)
古靈的作品一向都很有啟發性,似乎也在暗喻時下喜歡追逐豪門的風氣,
有錢有權又怎麼樣,有錢有權就一定可以保證婚姻幸福嗎?!
哈,本系列告訴你並不是這樣,
笑問生死緣這本的男主角一開始竟然是個農夫!!
沒看錯,就是莊稼漢,女主角則捨棄武功高強(比起男主角當然是不夠高強)長的又帥的武林世家小開,
自願嫁去當農家婦,每天除了做不完的農事,沒事還要回家幫家裡收拾姑姑跟表哥製造的爛攤子,
但是能自己操持家務這才是生活啊!
女主角看不起什麼都要他人服侍的小開,認為做人這樣簡直像個白痴!
愛情就在生活當中的體貼一點一點的累積,成為最平凡的幸福,
不必豪宅美饌傭人成群,才能體驗生活中微小的甜蜜滋味!
除了男女主角之外,本書另外還揭示了一個重點:不要太寵小孩,
沒錯,不要每次小孩做錯事不教導還安慰,把幫小孩收拾爛攤子視為父母自己的責任,
要知道,孩子會長大,會明白事理,要是不知道是非黑白跟自我成長,
不懂人情世故跟善惡對錯,長的越大,只是惹越大的麻煩而已,
父母不可能一直可以無窮盡保護兒女,學著負責也是人生必經的道路。
覺得教育的意味太過濃厚嘛!其實不是的,
古靈的書非常淺顯易懂,同時讓你可以又哭又笑,
上面這些只是看了她書之後,
將她潛在表達的部分明顯的說出來而已,
大家不要因為我寫成這樣就以為這是老師寫的公民與道德啊!
(要是公民與道德有這麼好看就好了啦!我覺得國中生都應該來看看她的書,看會不會反省一點!)
十分值得大家一讀的好書,希望大家可以去看看喔!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58)

  • 個人分類:Books
▲top
  • 5月 31 週日 200922:48
  • 梅崗城故事(誰殺了模仿鳥)─法律只是人民為了滿足正義的儀式!?

之前一直有聽過梅崗城故事這本書跟電影,
聽到書名我之前一直以為是在美國建國前後一個家庭到中西部墾荒的故事,
(因為有看過類似的書好像也叫什麼城的故事啦!是水牛城嗎?)
但是經過我室友的大力推薦,
(說這本是她的最愛)
雖然結局不能盡如人意,
我一向不喜歡悲劇結局的人,
但是在實習的時候實在有太多自己的時間,
足夠我把任何想看的、不是很想看小說給看完,
(不然還真不知道要幹嘛,學姐就說沒東西給我們看了咩!
看考試的書!拜託喔,我才剛考完,難道又要跳進另一個考試的地獄嗎@@)
翻了翻作者的資料,發覺他只有寫這本書就可以封筆,
一輩子只靠這本書的版稅生活,雖然之前做過律師,
但是我覺得他一定因為這本書的情節跟他真實生活所遇到的相似,
對審判灰心之後就不當律師了!

剛好最近從圖書館借了一本「司法無邊」,
是一個記者的對第一銀行押匯弊案的追蹤報導,
連帶講到我國的司法困境,
第一銀行押匯弊案遠沒有什麼蘇建和殺人案來得有名,
畢竟它是一個民國60幾年的老案,
但是到這本書出版之前(民國94年)都還沒有確定,
看完之後真的會覺得法官不是人可以當的!
如果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又要在研考期間結案(普通案件是1年4個月),就準備好爆肝!
如果得過且過,下場就是背負像這些不斷在二、三審來回擺盪更審當事人的一生青春,
要是回想起來,絕對會愧疚到死!
我之前就覺得,就連決定要把一個人羈押進看守所都是一個困難的決定,
監獄的環境跟外面不同,一定可以把一個正常人逼瘋,
果然這本書寫到這個部分,
這三名還沒有確定的被告在出獄之後,
對於他們的家庭以及遙遙無期的官司,
隨時都有從像只靠一個尖端著地的金字塔一樣搖搖欲墜!
裡面有一名被告的妻子,在祖先牌位前詛咒發誓:「絕不讓後代子孫念法律」
之間對司法的恨意之深,足以讓任何從事司法工作的人在看到這部分,
是不由自主的打個冷顫,
我們有多久沒有為我們處理案件的當事人著想?!
有多少次,為了我們自己的方便,就不顧當事人的權益把當事人往外推!?
好啦,我承認當書記官的時候我是這樣,
但是面對一個、兩個盧到翻天當事人之後,
自然就會把所有的當事人一視同仁的看待,
所以說司法要親民便民嗎?我們有足夠的威信使人民相信我們的判斷嗎?
我覺得,如果法院有了威信,自然而然就能夠對於當事人的要求有更溫暖柔軟的態度去處理,
因此,加油吧!各位司法官!
(好險我從來沒有決定要走上這條路!)

回到正題,梅崗城故事主要是以律師的小女兒觀察她的世界,
那些種族歧視不平等的審判、在家裡不出門被大家形容是怪物的鄰居,
在在透過了這些事情瞭解到人類狹隘而自私的小圈圈。
人啊!只能經由別人的承認,甚至違背良心以求得一個安全的位置。
書中的律師不顧左鄰右舍的奇異目光和指指點點,甚而威脅他的人身安全,
也要將被告合法審判的權利貫徹!
所有法庭戲最精彩的部分莫過於在公開法庭中戳破一個謊言、揭開真相及兇手,
本書也一樣,但還是輸在陪審團對於黑人的刻板印象,
「即使他沒有做,但是他是黑人」結論:有罪。
結局就是這名被告在上訴前因逃獄被射殺,
無辜者難逃一死,雖然最後誣告者遭到報應,
不過最後還好怪物鄰居救了這對兄妹,
真正的和他們成為朋友被接納,
或許這算是一個好的結局吧!
之後看了「司法無邊」這本書,
裡面有一句話寫道:法律只是人民為了滿足正義的儀式!
這句話的意義到底是褒是貶我看不出來,
但是在梅崗城故事裡,在陪審團制度下,
一切的一切真的就只是像是一個制裁無辜之人的形式而已,
只因為他的皮膚不是白的,
於是這個正義,拆散了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
儀式的代價就是無辜者的鮮血為祭,
在殺死模仿鳥中結束。

Ps.在司法無邊這本書裡面講到一個東德西德合併時發生的事:
在合併前,駐守柏林圍牆的東德士兵,將想冒險翻越圍牆到西德的民眾開槍射殺。
在東西德統一之後,西德法院審理當時開槍的士兵,
經過他們的大法官審理,確定開槍殺人的士兵有罪,
不得以上級命令而認為殺人合法,因為「法律之外還有良心」殺害無辜者的行為是良心所不允許的,
良心更在法律之上須被遵守。
但是我卻認為,姑且不提軍人殺人是否合法,
就合併後是否可以審理合併前發生的案件本身就有疑問,
難道可以因為小國被大國合併之後,大國的法律可以追溯適用,
這樣不是有點清算的味道嗎?
再者,殺人雖然不被良心所允許,
但是國家的軍人就是為了在打仗的時候殺人用的吧!
要是這樣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所有的軍人都應該抓起來槍斃,
以後誰還要當軍人!
軍人的天職不管在什麼地方都是服從命令,
對於不遵守上級命令,太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而言,
在軍隊中不僅痛苦,而且可能因為違反軍規而沒命,
開槍的士兵跟喪命的民眾生命的價值無法放在同一個天平上衡量,
這時一昧的要求按照自己的良心行事,
不免天下大亂,
德國大法官這樣的結論,真的是對的嗎?!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003)

  • 個人分類:Books
▲top
  • 2月 24 週日 200822:40
  • 哈利波特七─死神的聖物

上個禮拜終於把我留到過年才計畫要看的哈利波特七看完了,
沒想到從第一集到現在,已經有十年了,
真是歲月催人老!
幾乎所有的問題都有了令人滿意的解答,
不由得佩服作者從一開始就留下的伏筆,
設想之週到,如果不是一開始就擬好結局大綱,
哈利波特可能就像現在一些結束不了的漫畫或是小說一樣,
過了十年哈利波特仍然還在霍格華茲吧!
並不是說這些連載的故事不好看,
只是像柯南一直還在念小學一年級,
魯夫一直不停前往下一個島嶼戰鬥,
無法等待到結局的連載,
如果到了作者沒有點子的時候,
就像獵人一樣停刊,
只是令我們讀者心情一整個鬱悶啊!!
所以,我認為好看的故事,要有好看的結局,
沒有結局的話,到後來就沒有期待感,
變成只是偶爾想到消磨時間而已,
而像哈利波特、漫畫的黑貓,在有計畫的結局這點,
做的非常成功,黑貓好像還是我在我有興趣的少年系列漫畫裡,
第一部看到完結篇的!(錯了,後來我才發現─我還看完了GTO跟神眉啊!)

雖然哈利波特七的結局揭開的不少謎底,
但是還是沒有透露到為什麼皮皮鬼跟其他幽靈的不同啊!
忘記是在哪一集出現:「皮皮鬼跟其他的幽靈不一樣,沒有那麼透明」之類的字眼,
就讓我對皮皮鬼的身世充滿好奇啊!!!
我還以為它一定是結局的關鍵角色,
沒想到作者完全沒有交代,真是令人小小的遺憾一下!

因為知道第七集會有很多人死亡,
看到妙麗安排自己的父母到澳洲並遺忘有她這個女兒的時候,
我一度以為可能就是她會死,然後榮恩跟露娜在一起,
不過好險沒有,所以這一集才沒被罵的像上兩集把天狼星和鄧不利多寫死一樣慘,
但是雙胞胎少了弗雷真是太令人惋惜了,
要知道除了主角之外,我最喜歡的就是雙胞胎了啊!
另外石內卜的秘密也完全顯露,
到最後最佩服的人是石內卜,
要保護情敵的兒子而當間諜,
最後還是犧牲生命,
夠資格成為哈利波特裡面最悲壯的人物,
而且以前他對哈利的種種行為,也變得讓人可以忍受!

不過對於死神的聖物,我還是有一點不了解!
不是要拿到三件聖物才可以成為死神的主宰嗎?
成為了死神的主宰,哈利在被佛地魔殺他的當時,
才能選擇復活吧!
但是接骨木魔仗當時在佛地魔手上,
哈利並沒有完全擁有三個聖物啊!
那是什麼讓他可以從鬼門關回來的呢?
而且,馬份是最後一個打敗鄧不利多,
使接骨木魔杖離手的人,
所以最後一個主人是馬份,
但是哈利打倒馬份拿到的魔杖並不是接骨木魔杖,
而是普通的魔杖啊!
當時魔杖雖然在鄧不利多的墓裡,
但是,光是打敗魔杖的主人,就可以使魔杖的忠誠因此改變嗎?
魔杖當時又不在魔杖主人的手上!
這裡邏輯我覺得很奇怪,
但是可能羅琳的魔法世界有她自己的規則解釋吧!

看完結局有一種意猶未竟的滿足感,
不由得想知道哈利他們19年後是從事什麼樣的工作,
本來我想說哈利應該是當黑魔法防禦術的老師的,
但是看樣子不是,而且,好像也不是在魔法部工作的樣子!
不知道雖然羅琳沒有要再寫哈利的故事了,
能不能寫一下別人的番外篇之類的呢?!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444)

  • 個人分類:Books
▲top
  • 3月 17 週六 200712:04
  • 先別急著吃棉花糖

今天閒來無事,就把過年的時候大表哥特地買給我們看得書:『先別急著吃棉花糖』看完了。
書中提到的『延遲享樂』的概念,以及要有計畫的去改變自己的未來的想法,
給了我很多啟示。
一直以來,我都很羨慕別人的英文講的好,可是自己都懶得去做。
在健康上也是一樣,明明知道要運動,卻老是找藉口。
『成功就是去做不成功的人不願意去做的事』,
我想,是應該要來立定目標,朝目標邁進的時候了,
每天的一點點努力,比起原地不動,前進的更多。
趁著老大休假的期間,好好規劃我的人生目標如下:
1、每天花30分鐘運動,走路或跑步都好
2、每天閱讀英文雜誌或新聞
3、按時吃藥,讓我的臉快點好起來
4、參加瑜珈社團
5、讀書,準備考司法事務官
還有的話,應該還想補充的就是我的理財計畫了,
先視我3月的開銷而定,再決定我以後每個月可以花多少、存多少吧!
要是我達成了以上的目標,那麼這本書給我的改變真的很大,向大家推薦!!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0)

  • 個人分類:Books
▲top
12»

關於我

Elvelyn
暱稱:
Elvelyn
分類:
生活綜合
好友:
累積中
地區:

最近說的

  • 羨慕別人不如自己來一趟的~紐西蘭遊學!
  • 藍天白雲梅花香如入無人仙境~西廍亭山
  • 新年新手機新氣象!
  • 超華麗綜合迷你舒芙蕾,飲料也好好喝~六盛和菓屋
  • 再爬茶頂山+美濃拔蘿蔔!三訪有閒來聊~
  • 歡送大學姐退休~築間幸福鍋物
  • 半自助式吃到飽~Cozzi THE Roof 餐廳
  • 久坐很OK~二訪參粮蒔PASTA
  • 喝咖啡聊天好地方~列日咖啡
  • 有炒的河粉~金筷子越南美食

分門別類

toggle LiLiCoCo大小事集結 (5)
  • BLOG Post (8)
  • 我的第一次 (32)
  • 大事 (16)
  • 許願池 (6)
  • 雜記 (34)
toggle 出外逛逛 (5)
  • 食在好味道 (437)
  • 記錄非食記 (34)
  • 四處趴趴走 (61)
  • 國內好好玩 (57)
  • 外國開眼界 (53)
toggle 最近瘋什麼! (3)
  • 讚!狂推~ (35)
  • 認真過生活 (13)
  • 我的電玩日記 (12)
toggle 心有所感 (3)
  • Books (17)
  • Drama (14)
  • Others (24)
toggle What's about me (4)
  • 菜鳥紀實 (3)
  • 笨事一籮筐 (4)
  • past.now and future (10)
  • Dark corner (2)
  • Amiss Recipe (108)
  • 為悅己而容 (13)
  • 法律小生活 (3)
  • 匿光斂影 (0)
  • 未分類文章 (1)

歷史文章

文章搜尋

最新留言

  • [24/01/07] 蘋果吃蘋果 於文章「全家人一起經營的小食堂~Hello 日式...」留言:
    痞克邦日流量2000以上 每月只要399 可隨時切換網址 台...
  • [23/12/08] Joshua 於文章「平價正宗~拉瓦特印度廚房...」留言:
    感謝分享,令人嚮往,有空歡迎回訪互相交流喔!...
  • [23/07/01] 123 於文章「中西辣味一餐滿足~ANGUS’LAB 斯...」留言: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
  • [23/07/01] 123 於文章「中西辣味一餐滿足~ANGUS’LAB 斯...」留言:
    現在好像只剩1個老闆了~ https://judgme...
  • [23/03/16] 訪客 於文章「拜託不是最後但還是發生了~NU'EST ...」留言:
    過了一年,還是好想他們喔&#128557;好希望能再看他們合...
  • [22/04/22] 訪客 於文章「拜託不是最後但還是發生了~NU'EST ...」留言:
    原本在搜尋引擎找出一堆 Blog 文章,不知哪幾篇值得花時間...
  • [22/03/01] bbergeerlance 於文章「脆皮軟心巧克力布朗尼食譜試做...」留言:
    雙效威而鋼:http://www.cursw.com/goo...
  • [21/08/11] jwang0189 於文章「吃一餐抵兩餐的巨無霸~成功春捲...」留言:
    非常實用的文章,謝謝提供,已點廣告表示支持 https://...
  • [20/12/19] 訪客 於文章「木光初鏡開箱!...」留言:
    您好,不好意思打擾,因為看不下去、所以想要告知您:您這篇的開...
  • [20/12/16] 訪客 於文章「原來豆菜麵是這樣~大內製麵(已歇業)...」留言:
    大內製麵在楠梓區土庫路220號 ...

去過的地方

熱門人氣

  • (32,237)2015夏~一生一定要去一次的義大利〔行前功課之必看必買清單〕
  • (7,336)終極證人
  • (6,087)簡單東山鴨頭味道在家自己做!
  • (2,834)沒有鑄鐵鍋也能成功~歐式無油免揉香草起司麵包!
  • (1,918)Live on 分集心得
  • (1,131)無油煙三種牛排作法!
  • (881)免揉全麥蕃茄迷迭香佛卡夏第三次製作!
  • (840)只要三個材料簡單做香濃抹茶餅乾!
  • (414)跟霧霾一點關係都沒有的~全面霾伏〔雷〕
  • (19)超級星光大道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 本日人氣:
  • 累積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