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說到我妹可歌可泣的工作月記(請參考:http://elvelynjiang.pixnet.net/blog/post/99154873),可是大家以為結束了嗎?!

答案是並沒有,我妹在小老闆淚光閃閃(?)&「這間公司沒有你撐不下去」的詭異責任感中,被一連串詐騙話術循循善誘之下打敗……

以下是FB塗鴉牆&回應,分辨方法請參考上一集內容!這次因為大家的迴響太過踴躍,所以我剪貼的時候懶得把「讚」刪掉了,請見諒~~

不過結果是我妹在我以及一大群朋友的齊心轟炸之下勇敢的拒絕了小老闆叫她回去上班的要求,所以應該可以到這裡終結吧!!

後續怎樣我不能保證,畢竟她是個放羊的孩子~~~

 

 

-----2013.9.8-----

我妹妹又被小老闆凹回去工作了@@

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先說說看薪水要怎麼辦啊笨蛋!!

管他請不到人去死~~~

第一時間該問的就是薪水

 

ME:天啊我現在好想去把電話搶下來破口大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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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薪水我當然在旁邊急著直跳腳的叫他問!!但是我妹好像打算要做慈善事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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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反正只要遇到薪水老闆就會不斷支吾其詞

11小時前 · 讚

只好支吾其詞的考慮要不要再去上班才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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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不放手讓令妹自己去面對後續呢?

[說不]是出社會很重要的能力,

總有一天該學會的。

10小時前 · 讚 · 2

ME:我是讓她自己面對啊!所以我跟我媽雖然在旁邊氣到內傷,但是沒有人搶她的電話!!

10小時前 · 讚

ME:老老闆禮拜一會匯8月份的薪水,但是實際上會不會匯我想只有天知道@@

10小時前 · 讚

反正那就是令妹自己的事情啦,暫時不要去煩心囉~

10小時前 · 收回讚 · 1

幹嘛理那個老闆

9小時前 · 收回讚 · 1

ME:請直接往我妹FB版面轟炸讓她清醒!!!

 

-----同日發文-----

媽的我現在又要進行我生涯另一項里程碑了,就是幫我妹打聘僱合約書,禮拜二去叫她摔在小老闆面前,要是不簽的話就不幹!!

ME:話說我真的是想讓我妹跟這家公司的老闆好好談的,可能大家都有有困難的時候,但是後來我發覺他跟本就是惡性倒債!!居然欠地主地租40萬沒有給耶!!這樣欺負好人,還一副高高在上的皇帝樣真的是有病!!!

10小時前 · 讚

 

-----同日發文-----

聘僱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詳以下所載,茲因甲方需要,聘僱乙方

擔任業務助理乙職,經雙方同意,訂定合約條款如下:

一、受聘期間:自民國O年O月O日起算。

二、乙方應遵照有關法令及甲方之規定執行有關「XX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各項職務:

1.外出派車

2.支出明細簿計(非擔任會計職務,有關公司資金問題乙方均不過問及處理)

3.其他公司業務上聯絡事宜

三、聘僱薪津:聘僱期間內,由甲方支給乙方酬勞,以每小時新台幣110元整計算;另於乙方上班之日每日補貼50元交通費(乙方有到公司上班或甲方指定之其他地點時即應給付)及50元餐費(當日上班未滿4小時者免給付)。甲方應於每星期六下班前一併給付上星期六至當週星期五之酬勞及補貼。

四、其他約定:

1.甲方應於兩造簽立聘僱合約書當日下班前,給付自O年O月O日起至前一日之薪資酬勞共 元。(計算方式:乙方自O年O月O日至O年O月O日上班日數共O日,以每日O小時計算,另加計O日之餐費及交通費)

2.如甲方未按前開第三項及第四項第1點交付酬勞於乙方者,視為兩造間之僱傭關係終止,乙方不負任何通知義務,並保留對未領取酬勞及補貼之法律追訴權,另得以本聘僱合約書視為乙方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供乙方申請勞保之失業救濟金。

3.如甲方要求乙方從事之工作內容與XX股份有限公司無關者,乙方得拒絕之。

4.乙方於受雇期間,得拒絕甲方於17時後加班之請求,如甲方要求而乙方拒絕者,視為兩造間僱傭關係終止。

5.乙方每日下班前負有與甲方聯絡確認當日上班時數之義務,但如無法聯絡時不在此限,此時由乙方所述時數為基準計算第三項之薪資。

本合約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詳閱上開條款確認無異議並簽名於後,並於簽約當日起溯及自O年O月O日生效:

立合約書人:

甲方: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地址:

乙方: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這個是已經修改過要給我妹的最新版本,不是原始貼在FB上的,有需要的人可以參考,但是正常老闆應該是不會接受(我本來就是要寫來讓小老闆覺得我妹是塊難啃骨頭的啊!!)

ME:我知道「視為乙方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供乙方申請勞保之失業救濟金。」這句話是有點扯了~~~

就寫看看嘛!!XDDDDDD

請各位神人指教,不過我看小老闆看到要自己簽約僱用我妹依照他膽小怕付錢的個性應該是叫我妹回去不用來了,所以這個根本就是以恐嚇的成份居多XDDDDDD

9小時前 · 讚

每日工時按實際打卡時間計算。不然你妹應該會被凹每天只有八小時

8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給别人机會.就是不給自己机會

39分鐘前來自手機 · 讚

ME:1.這是找網路上的格式改的 2.這家公司沒有打卡鐘(省成這樣!!),所以我在想要怎麼把時數如何計算的約定放進去@@

 

-----本尊同日發文-----

唉...我又往火坑裡跳了...

 

又心軟了嗎?

9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 1

你怎麼知道, 你神人耶

9小時前 · 讚 · 1

厲害齁!!錢有沒有拿到啦?

9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啥???不是已經離職ㄌㄇ???是甚麼誘惑又讓你淪陷??

9小時前 · 讚

你不是打算下裡拜辦離校?!

我還想下下禮拜一去嘉義耶 T^T

9小時前 · 讚

錢要明天看拿不拿的到阿, 反正明天還不用上班~~~

就我人太好阿,

那我就跟他說我做到這星期就好了~~~

9小時前 · 讚

不可以在這樣了啦!

9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下次我一定要拒接電話啦!

8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前老闆的來電我一律不接的

8小時前 · 讚

不要在作傻事,重新找一份工作吧!

48分鐘前來自手機 · 讚

ME:我早就叫她把WIFI關掉不讓小老闆用LINE打電話來(媽的要叫別人回去上班連電話費都捨不得花!!!),就是不聽我說的話!結果...哼哼~~

 

以下是我把最新版本寄給我妹時寫的訊息,哇~我們家的人從來沒有寫給對方這麼長的文字吧我想XD

貼在這裡,以資紀念我跟我妹的姊妹情,我什麼話都可以跟我妹說,有時真感謝我媽生的是妹妹不是弟弟!!

不過下面我的語氣有點重,畢竟老師看了之後跟我聊了不少關於旁邊的人乾著急,本人卻意志不堅藕斷絲連三心二意的故事,勸我應該要讓一個成年人自己作決定,而不是影響到自己的情緒,所以,我想應該讓我妹自己清醒一下……

新新新版來了

我有必要提醒你一下這次修改後的重點: 1.可以拒絕一切跟老老闆追錢的要求「有關公司資金問題乙方均不過問及處理」 2.下班前跟小老闆確認當日上班時數是幾小時,確認完再走

另外,如果禮拜二小老闆看到這張紙就說什麼:「我中文不好看不懂」、「我要問問我的法務」、「我要問我爸」、「裡面有幾條能不能改」、「這樣沒有職場倫理」等等拒絕簽名的話,

務必、

務必、

在他簽名之前「絕對不要」做任何公司的工作(你真的好凹成這樣嗎?雖然我知道吃軟不吃硬是妳的個性,但是請拿出你凶惡的本性謝謝!),如果你做了,我想他知道你這次還是玩假的,只是嚇嚇他而已,根本不把這張紙當回事,禮拜二晚上就回台北,後面就有你幫他擦屁股,你就輸的一塌糊塗,後續我也不知道有什麼籌碼可以讓他就範,反正他只要度過10號小結就好你看不出來?!

請輕飄飄的扔下一句,如果你要考慮的話,考慮好了再告訴我,我去外面的麥當勞或是回家,沒辦法接受就另請高明。

另外合約書請印兩份,最好是等到他簽名了以後你再簽名

要是你又被他的淚光閃閃打動(公司到底經不經營下去真的不關你的事,責任感還有外面的評價也沒有這麼重要,頂多履歷表就不要寫這家公司就好,反正它也沒加勞健保不是?!)沒有先簽名就先工作、或是簽了讓他毀約、讓他在合約書上改東改西,那我想我要認真考慮老師的建議了,畢竟就像有人一天到晚鬧離婚到最後我不想理會他們要幹嘛一樣。

還是希望你可以不要再去上班的 姊姊

PS.我很認真的打了很多,就是希望你可以好好的想想你去做這個工作的意義到底在哪裡,我知道要開口拒絕很難,我也有這個毛病,也不是要你去作一個勞工權的鬥士每一個工作條件都斤斤計較,但是真的已經超過一般人的底線了,可以了,收手吧!!沒有人會因為這樣責備你,我媽媽也不會(她敢我就跟阿媽告狀)! 希望你可以趕快展開去韓國打工遊學的夢想,我說過我可以給你10萬你不用還,剩下的部分可以無息借你啊!不要猶豫了吧!不趁現在我媽媽因為叫你去上這個鬼班心有愧疚的情況下說要去韓國,不然你要什麼時候提,她不是都說以後你的事情她都不管了!!!有效期限很短不好好把握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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