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距離上次才一個月,我竟然又做了相同的蠢事!
我真的是白痴,真的是愚人節出生的吧!
昨天(4/8)我又因為中午沒有上瑜珈課計劃要走路回家(話說劉老大請我們去吃得佐佐義真的不錯,但是青醬不優,還好我沒有點!),
結果又忘記把我放在騎機車穿的大外套裡的鑰匙帶回家,
好啦!不過這次我有早一點發現,
大概過了大順路口我就發現了,
所以直接坐捷運回去,
還好這次我同事真的救了我一命,
借我辦公室的鑰匙回去開門。
上次去住阿媽家,我明明千交代萬交代阿媽這是秘密,
結果她過了一個禮拜還是告訴我媽,真是的!
所以這次真是好險沒有去住他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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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