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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這件事開始有點愚蠢而且欠缺考慮‧‧‧

上個禮拜一的時候我接到一通電話,
打來的人說是保誠人壽的電話行銷人員,
因為他們與玉山銀行信用卡部門合作,
要推一個醫療住院保險,這個保險不但繳15年可保20年,
而且20年滿期還可以領回15年內所繳保費的百分之105,
不知道是拉保險的人太會說話還是怎樣,
我本來想說要叫他把書面資料寄到我們家給我參考,
沒想到星期三他就把保險單寄到我家,
只要簽個名寄回去就成立保險契約,
天啊!我真是個笨蛋,不過幾通電話就要我背上15年繳錢的債務!

其實保險的內容是不錯,但是這種看不到「人」的契約還是會讓我怕怕的,
而且保費還要透過信用卡繳費,
在法院看多了那種什麼某公司(例如階梯、顛峰啦)跟某銀行合作的案例,
(上述所說的公司都倒了,跑的不見人影)往往都沒有好下場,
銀行追債的狠,不是我們這種平民百姓可以想像的,
雖然他從第二期開始可以改成以銀行扣款的方式,
但是隱隱還是覺得有點不安,
想回台南問新光人壽的姑姑再決定,
但是契約的審閱期間又只有10天,
所以我當下就決定先按他上面說的「撤銷契約」吧!

撤銷保險契約說簡單很簡單,
保單上面也有寫在10日內向保險員或以傳真或郵寄的方式,
但是重點是沒有傳真電話跟寄回去的地址啊!
保險公司果然是老奸!
所以只好再問當初的保險推銷員,
但是困難的是要堅決拒絕當初那個推銷的人一直叫我再考慮,
結果我這星期二、三都一直在搞這件事,
還打電話給保誠的080客服專線問要怎麼撤銷,
因為我第一次打電話的時候,
那個人就一直跟我說這個契約多好多好,
問我為什麼想撤銷,我這個人只要回答不出答案就會很心虛,
結果那個人就留下一句請我再考慮就把電話掛了,
因為左思右想越覺得整件事情給我的感覺越來越差,
要行使撤銷權是我的權利吧,法律可是有明文規定的,
我知道要會危害到你們的業績很抱歉,但是審閱期間本來就是消費者的權利啊!

因為我覺得找原來的那個推銷員講沒有用,
所以就打電話給保誠的080客服專線問要怎麼撤銷,
晚上10點還有專人接電話,
別的保險公司我不知道,
但是他們家小姐真的很有禮貌又客氣,
本來對這家公司印象不好,
但是問過客服人員之後,就覺得電話客服人員真是一個公司的門面,
而且又讓我對可以撤銷這件事情燃起希望,
本來還想說如果那個推銷員要拖到10天的審閱期間過了之後,
逼得我不得不繳第一、二期的保費,
因為第一二期的保費4千多塊是劃在玉山信用卡的帳單上,
所以如果不繳的話,就是玉山銀行跟你討債,
所以我就說這種跟信用卡合作的模式真的都很奸詐!
因為保誠跟玉山合作的話,
那麼就是玉山先幫你繳第一二期的保費,
所以是你欠玉山銀行錢,而你跟保誠的契約已經成立了,
如果沒有改成用銀行轉帳扣款的方式,
那麼就一直是玉山銀行幫你繳保費,
如果不繳卡費的話,那麼銀行就開始算循環利息啦!
如果沒有趕快在銀行結帳日前撤銷保險契約的話,
我就要先去繳第一二期的保費了,之後要撤銷還不知道成不成功咧,
夠奸詐吧!!所以這種東西方便是方便,但是能不碰就不要碰比較好。

問過客服人員之後,他們說如果契約真的要撤銷的話,
會以我打電話來的時間為準,不會影響我的權益,
但是協助我辦契約撤銷的還是原來的推銷員,
所以我就決定要以經濟狀況困難跟那個人說啦!
沒想到隔天我搬出這個理由,那個人都還可以跟我囉嗦一堆,
又打了2、3通電話跟我說這個契約有多好多好,
他越說我真的火氣越大,也越來越不想保這個該死的契約了,
但是我們這種有禮貌的小孩是不會主動掛別人電話的,
到最後我認真的想了一套跟他應對的話,
而且堅定的告訴他我要撤銷契約,
好不容易他看不能再動搖我之後,
才乖乖把撤銷契約的傳真書傳真給我,
(說到這個傳真也是拖到隔天早上才傳來我手上,是台北的問題還是我們辦公室傳真機的問題這我就不知道了!)
本來嘛!我也是接別人電話的人,知道別人如果對我的態度不好,我的心情也會很差,
所以不想不禮貌,所以大家還是好聚好散的好,
把撤銷契約的傳真填好回傳之後,
下午我就趕到郵局去把保單還有保誠寄來的東西全部寄還回去,
整件事情終於告一個段落,我才鬆一口氣,
接下來就是看看信用卡帳單他有沒有幫我銷帳啦!

繞了這麼一大圈,讓我學到一件事,
就是對於保險推銷員說的話(其實是任何推銷員說的話),
絕對不要表現的很有興趣的樣子,
就算有興趣,也不要馬上答應,
還好保險有10天的撤銷時間,
如果是別的契約,要撤銷或終止的話,
那些人一定是推三阻四,現實的很,
我的社會經驗果然很粗淺,不經一事不長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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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